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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举行学前教育教改实验区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2016-05-23  

 

我校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签订学前教育教改实验区框架协议

   

520日,我校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学前教育教改实验区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宝鸡市金台区东城幼儿园隆重举行。我校副校长相艳教授、教务处、学前教育专业相关院(系)负责人,宝鸡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存科、金台区人民政府及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同志、金台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代表出席协议签字仪式。仪式由金台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主持。

金台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介绍了金台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表达了与我校开展合作的真诚意愿以及通过学前教育教改实验区建设提升金台区学前教育质量的希望。我校教务处副处长宣读了学前教育教改实验区框架协议,教务处处长和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代表双方在实验区框架协议上签字。随后,相艳副校长和杨存科副局长为金台区东城幼儿园等十所基地园授牌。

相艳副校长在实验区框架协议正式签订后发表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与金台区政府合作设立学前教育教改实验区,是我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三个陕西”发展战略,切实履行高校服务地方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校--园”合作育人模式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好事和喜事。实验区的建立对促进金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她要求合作双方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实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规划和组织对接,建立符合双方具体工作实际的,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的,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与运行模式;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深入调研,相互学习,科学论证教改实验方案,扎实开展教学改革与实验工作,真正为双方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学团队,催生一批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让实验区的建设真正惠及双方,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金台区幼儿园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发展。

杨存科副局长代表宝鸡市教育局感谢我校专家对宝鸡市以及金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帮助,并预祝双方合作顺利、再创佳绩。

合作仪式签订后,相艳副校长在杨存科副局长等人的陪同下实地参观考察了宝鸡市金台区东城幼儿园,并与实验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代表就学前教育教学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谈。

 

(供稿: 教务处 撰稿:李明军 张弛  审核:崔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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